香港新闻网1月29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一名有多次盗窃案底的33岁男子,前年6月获尖沙咀一间找换店聘用,上班翌日就盗去店内32万港元,到澳门赌钱输光,潜逃一年半后回港自首。他29日于区域法院被判盗窃罪成立,判监1年半。
法官一度质疑,为何被告如此多案底仍可获找换店聘用,辩方表示,可能是找换店缺人手,没有核对清楚。辩方又表示,被告从内地来港,案发时急于找工,本想做好工作,但因为抵受不了金钱引诱,因而犯案。
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上班翌日便犯案,难以信纳他是一时贪心、或是品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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