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去年12月22日,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著名影星成龙之子房祖名(原名:陈祖明)提起公诉。图为庭审现场。来自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据台湾媒体报道,成龙与林凤娇之子房祖名,2014年8月与柯震东在北京因吸食大麻被捕,遭检方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历经148天后,9日上午9点30分正式开庭,法院最后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人民币2000元。房祖名经纪人Steven代表家属表示会尊重司法判决、不再上诉。
房祖名经纪人Steven表示,成龙和林凤娇9日都没有现身法院,他后来与“娇姐”联系时,林凤娇表示与律师讨论过后决定不再上诉,完全尊重司法判决,她相信房祖名经过这次教训会改过自新,会希望社会能给房祖名一个机会,她也谢谢各界数月来的关心。
由于房祖名遭刑拘期间仅有律师能见到他,妈妈林凤娇这段时间都是以书信跟他往来,鼓励儿子勇敢认错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