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需要怎样的立法会议员?

2020-11-04 13:42:01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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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包括现任及前任香港立法会议员等在内的8名揽炒派议员,被香港警方以涉嫌于今年5月8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上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中“藐视罪”及“干预立法会人员罪”拘捕。这也意味着,搞议会“揽炒”必然走入死胡同。以此为起点,更值得思考的问题是,香港需要怎样的立法会?需要怎样的立法会议员?

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承担着重要的宪制性职责;立法会议员作为立法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维护香港宪制秩序的重要责任。毋庸置疑,立法会是政策讨论、观点交锋的场所,但无论观点如何,不管立场怎样,都应遵守议事规则、遵守法律规定。更不用说,立法会议员作为民意代表,更应时刻谨记宣誓誓词,以香港前途、市民福祉为依归,通过建设性论政和务实理性地审议各项议案,促香港发展、助民生改善。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反对派议员不讲规则、不守秩序、藐视法律,无所不用其极干扰议会运作,动辄“拉布”、冲击主席台、暴力阻碍会议进行,把庄严的议事厅当成“泥浆摔角场”,致使许多与社会民生相关的法案无法被及时审议或完成立法程序。他们还野心勃勃地叫嚣夺取立法会“35+”、否决特区政府财政预算案、瘫痪特区政府运作。更有甚者,还挟洋自重,乞求外国政府或政治组织干预香港事务。

身为规则制定者,却带头破坏规则;身为民意代表,却干着暴徒勾当、做着乱港恶行;身为香港立法会议员,却甘作外国势力“马前卒”。这些为达到自身政治目的而不惜“揽炒”香港之人,这种不以建设香港为己任反而置香港前途、市民福祉于不顾之人,有何脸面说“钟意香港”?有何资格说自己“代表香港民意”?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与《基本法》为敌,与香港市民为敌,与香港前途为敌,是香港法治的耻辱。

面对广大香港市民希望重启经济、改善民生的普遍愿望,不能纵容揽炒派变本加厉地破坏立法会,不能眼睁睁看着香港因为内耗错失发展良机。愈来愈多的香港市民清醒地认识到:立法会需要的是遵守法律规则、恪尽职守的“建设者”,而不是恶意干扰立法会运作、企图瘫痪特区政府运作的“破坏者”;需要的是以市民为重的“实干家”,而不是为求政治私利不择手段的“揽炒派”;需要的是真心实意为香港好的“爱国爱港者”,而不是与香港利益背道而驰的“洋奴才”。(人民日报客户端 望江)

责编:庞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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