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郭炳江等5人涉贪案12月2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5项罪名成立的许仕仁被判入狱7年半,并要归还涉案的1118.2万港元贿款。郭炳江被判入狱5年,罚款50万港元,5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各人由今日起计有28天时间提出上诉。
现年66岁的许仕仁是涉及刑事罪行被捕的香港特区最高级别卸任官员,他与郭炳江等5人涉贪腐一案自今年6月4日起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开审,5名被告共面对8项控罪,许仕仁在案中涉及全部8项控罪。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麦机智指出,许仕仁的缺点是贪婪,为自己争取最多利益而违反公职人员的职责,令很多香港人失望。他表示,判刑时已考虑许仕仁的功绩品格。
据了解,许仕仁被指控在2000年至2009年担任公职期间,涉嫌收受超过4000万港元利益,优待新鸿基地产及其附属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1972年注册成立,由郭氏兄弟的父亲郭得胜创办,数十年来业务发展稳健,是香港地产界最大型企业之一。
在本月19日的审理中,陪审团裁定许仕仁涉嫌贪腐的5项罪名成立,包括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1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1项违反防贿赂条例。郭炳江被裁定1项罪名成立,即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陈钜源及关雄生被裁定各2项罪名成立,即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
许仕仁12月22日透过律师在庭上读出多封求情信,内容主要是赞扬他在出任公职期间,在经济、艺术文化、政治方面,对社会贡献良多。
为许仕仁撰写求情信的包括: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香港大学前校长徐立之,以及许仕仁早年曾助养的孤儿等。
法官麦机智指案件自今年5月8日开始审讯,历时超过7个月。他用5日时间总结证供,虽然案件历时长、证供多及复杂,但指判刑是整件案件中最困难的部分。有人指判刑是“艺术”而非“科学”,他认为在对各人的判刑上取平衡并不容易。
法官称众人均年届六旬,过往奉公守法,今次是人生中首次入狱,将额外艰难,法庭会考虑各人健康状况。
法官指出,许仕仁早前被裁定3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一项串谋干犯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及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成。郭炳江一项串谋干犯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成。
陈巨源及关雄生均被裁定一项串谋干犯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及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成。(蔡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