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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7 14:12:00|來源:中國新聞網|字號:
中新網11月7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7日)發出《食物安全命令》(《命令》),由7日中午12時起,禁止所有由台灣“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及“協慶企業有限公司”(“協慶”)生產的食用油脂(包括動物源性和植物源性)以及上述油脂制成的所有食物進口或在香港境內供應。
要求食物商也必須由7日中午12時起計的14天內,根據《命令》指明的方式收回其供應的受影響食物,然后加以處置。有關《命令》7日已刊登憲報。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說:“台灣當局日前公布‘北海’及‘協慶’懷疑使用劣質原料(例如動物飼料用牛油和動物源性及植物源性非食用油脂)生產食用油脂。加上台灣當局早前就其他問題台灣油脂制品的公布,食環署有理由相信‘北海’和‘協慶’的油脂制品很可能不適宜供人食用,除非台灣當局有正式通知方作別論。食環署的調查亦發現,香港一些食物商曾進口這兩間公司的豬油。”
他續說:“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健康,食環署認為有必要繼9月14日及10月29日后,發出第三道《食物安全命令》,明確禁止所有由‘北海’及‘協慶’生產的食用油脂及由該等油脂制成的所有食物進口和在香港供應,以及強制要求食物商有系統地回收相關產品,以確保該等產品不會在香港市場繼續流通。 ”
鑒於台灣油脂制品的安全和質量成疑,食環署早前已採取預防性措施,停止所有台灣的食油進口及在香港供應,有關措施仍然繼續執行,並涵蓋三道《命令》以外所有台灣生產的油脂。任何人違反《命令》的任何條款,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食物安全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與台灣當局保持密切聯系、跟進調查事件及密切監督回收,亦會以風險為本,加強抽驗各地進口的食用油及較高風險食品,確保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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