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9 08:33:00|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8日上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國務院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草案。
與會人員普遍認為,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部署的重要改革,國務院按照中央精神和全國人大批准的方案,把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作為本屆政府開門的第一件大事,大幅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已取得明顯的階段性成效。
與會人員認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任務仍很繁重,建議:以行政許可法為准繩,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整體考慮各級政府改革需求,統籌研究法律行政法規修改問題﹔堅持量質統一,既重減少行政審批項目的數量,更重轉變政府職能的實效﹔堅持放管結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事中事后監管﹔加強改革的頂層設計和協調推進,進一步完善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府職能轉變的工作機制和方式。
與會人員普遍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草案嚴格依照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明確了制定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法律框架,符合香港社會的實際情況,與全國人大常委會之前作出的決定相一致,對正確落實香港基本法關於行政長官普選的有關規定,促進香港社會凝聚共識,推進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將發揮憲制性法律規范的作用。與會人員一致表示,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
政府職能轉變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全國人大常委會 會議表決 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