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9 15:38:05|來源:中國新聞網|字號:
中新網8月19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 “家暴法”至今未完成立法,行政長官候選人崔世安承諾爭取今年內、最遲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法案。認同不應該“一刀切”全列作公罪,嚴重的當然列公罪,但“嘈下交”(吵架)、“小小肢體動作”的輕微部分則值得商榷。
有與會者認為,對嚴重的家暴行為列為公罪,社會普遍認同。但對於一些輕微的家庭糾紛,建議澳門特區政府應審慎考慮社會各界意見。同時希望當局盡快完成有關法案,保障婦女權益。
崔世安承諾爭取今年內、最遲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法案。他提到,“家暴法”最初階段時,非常堅定全列作公罪。但后來經社會討論后,又認為澳門和諧社會是否小小沖突就列作公罪?他聽到一些意見認為政府應設中間地方,如輔導中心讓大家消消氣、靜一靜。
崔世安認為大部分家暴應列作公罪,但輕微“嘈下交”、“小小肢體動作”的部分則值得商榷。因若全列作公罪,就有壓迫力量,好難再復合。
澳門日報 家暴法 嘈下交 小小肢體動作 立法會